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 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江苏双星彩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基础上,现就其2019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117,03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62 元。 截止 2017 年 3 月 10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3.18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32,427,116.9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967,572,876.2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72,117,039.00 元,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 进项税)人民币 1,733,773.58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797,189,610.81 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使用情况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092,623,647.83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31,905,695.09 2、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2,885.85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322,128,285.58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802,398,171.49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银行账户余额及募集专户 余额差异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专户实际余额 52,465,507.80 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00,000,000.00 2、非募投户资金的信用证保证金 51,244,780.70 3、非募投户资金的定期存款 0.03 4、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5、以自有资金已先行支付尚未置换的定增发行费用 -1,204,238.96 6、尚未支付的定增发行费用 -37,878.08 7、自有资金转入 -70,0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专户应有余额 802,398,171.49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已收到的募集资金投入 1,967,572,876.23 1、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利息收入 125,770,669.69 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手续费支出 -6,705.48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的投入 -1,290,938,668.95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802,398,171.4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7 年 3 月,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设立 2 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批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类别 币种 募集资金余额 2017 年定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29300518878 活期 人民币 756,283.13 2017 年定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50177863609888889 活期 人民币 51,709,224.67 合计 52,465,507.80 注*1 2017 年定增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52,465,507.80 元,其中有 37,878.08 元系尚未支付的定增发行费用,1,204,238.96 元系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未做置换的定增发行费用,70,000.00 元系自有资金转错账户。 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储于非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释号 批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类别 币种 募集资金余额 注*2 2017 年定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10041000000245 保证金 人民币 45,544,780.70 注*3 2017 年定增 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分行 - 保证金 人民币 5,700,000.00 小计 51,244,780.70 注*4 2017 年定增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22210154740000303 理财 人民币 200,000,000.00 注*5 2017 年定增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631147085 理财 人民币 300,000,000.00 注*2 定增中国工商银行’0245’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19年12月31 日,人民币账户余额为30,144,000.00元,欧元账户余额为2,022,493.24欧元,折合人民币共计 45,950,795.92元,其中 2017年定增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45,544,780.70元。 注*3 定增中国农业账户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保证金 人民币账户余额为5,705,189.94元,其中2017年定增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人民币余额为 5,700,000.00元。 注*4 2017年定增于2019年12月18日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上海浦 东 发展银 行利多多 公司 JG1002期人 民币对 公结构性 存款( 90天)” 理财产 品,本 金 200,000,000.00元,到期日2020年3月17日 。 注*5 2017年定增于2019年8月30日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聚赢股票- 挂钩沪深300指数结构性存款192008号(SDGA192008S)”理财产品,本金300,000,000.00 元,到期日2020年2月28日。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6,757.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212.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093.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已变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达到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否发生 资金投向 更项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 总额 (2) 重大变 目 (2)/(1) 期 效益 化 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 否 196,757.29 196,757.29 32,212.83 129,093.87 64.55% 注1 3,658.30 否 否 光学膜项目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二亿平米的光学膜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的原因为: (分具体项目) 公司“年产二亿平米的光学膜项目”部分生产线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公告试车,产线试车期间受前期技 术成熟度、生产设备调试、生产经验等影响,“年产二亿平米的光学膜项目”产线产量并不稳定,产线 达到稳定生产状态尚需调试改善,此外,由于公司涉足光学膜时间较短,国内外销售渠道培育需要一定 周期,对公司该产品的推广及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定增资金 196,757.29 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二亿平米光学膜项目”项目,定增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 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 需求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来解决,2017 年度支付资金 422,050,759.78 元,2018 年度支付资金 及使用进展情况 546,759,623.59 元,2019 年度支付资金 322,128,285.58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付资金 1,290,938,668.95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共计 234,265,776.92 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7) 第 2602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根据 2019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使用不超过 4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从 2019 年 6 月 5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4 日止,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已归还 2 亿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返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南京银行 “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4 亿到期,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购买南京银行“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本金 400,000,000.00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 用途及去向 南京银行 “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4 亿到期,浦发银行公司“新客固定持有期 JG403 期理 财产品”6 亿到期,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民生 银行“GS 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产品(2019 第 365 期)”,本金 20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27 日。 民生银行“GS 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产品(2019 第 365 期)”2 亿到期,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25D)”, 本金 30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11 月 29 日。 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25D)”3 亿到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购买民生银行“聚赢股票-挂钩沪深 300 指数结构性存款 192008 号”, 本金 30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JG1002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 天)”理财产品,本金 20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四、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 规情形。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规性核查 通过核查,光大证券认为: 双星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19年双星新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占用情形;双星新材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安宏亮 王 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