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0名,代表股份493,006,38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2.637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490,885,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5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20,62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18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92,470,9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4%;370,1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165,26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3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47,2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418%;反对 370,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0%;弃权 165,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602%。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92,470,9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4%;370,1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165,26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3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47,2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418%;反对 370,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0%;弃权 165,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602%。 2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92,553,5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2%;370,1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82,66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29,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1208%;反对 370,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0%;弃权 8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12%。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92,296,5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0%;681,12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2%;28,7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972,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409%;反对 681,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893%;弃权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98%。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92,553,5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2%;370,1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82,66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29,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1208%;反对 370,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0%;弃权 8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12%。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92,553,5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2%;370,1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82,66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3 总数的 0.01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29,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1208%;反对 370,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0%;弃权 8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12%。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92,553,5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2%;370,1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82,66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29,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1208%;反对 370,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0%;弃权 8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12%。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92,464,9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370,1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171,26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4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41,2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181%;反对 370,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0%;弃权 171,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839%。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92,461,9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6%;515,72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6%;28,7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38,2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063%;反对 515,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239%;弃权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98%。 4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92,088,8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9%;911,52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6,0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6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7987%;反对 9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776%;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37%。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492,640,92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9%;277,8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4%;87,6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17,2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772%;反对 277,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575%;弃权 8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54%。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492,471,8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6%;369,2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165,26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3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48,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753%;反对 369,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645%;弃权 165,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602%。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491,959,5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7%; 1,018,12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5%;28,700 股弃权,占与会有 5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35,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9789%;反对 1,018,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12%;弃权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98%。 (十四)审议通过《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492,033,3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6%;944,32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5%;28,7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09,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7299%;反对 944,320,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003%;弃权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98%。 (十五)审议通过《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及信息报告 制度》 表决结果:492,033,3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6%;843,72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1%;129,3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09,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7299%;反对 84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503%;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98%。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492,400,060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0%;369,16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237,16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6,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 77.3989%;反对 369,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607%;弃权 237,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403%。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均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