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3-30
证 券代 码: 0 025 85 证券 简称: 双星 新材 公告 编号: 20 2 1- 0 11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回避表决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 公司
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日常会议召开等需要,由宿
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国际酒店”)提供相应服务,该事项构成日常关
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http://www.cninfo.com.cn/)。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预计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原则 已发生金额
向 关 联 人 提 供会 议 召 宿迁市双星国际酒
会议、会餐等 市场价格 300 272.82
开、会餐等服务
店有限公司
小计 300 272.82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 预计
关联人 发生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比例(%) 差异(%)
宿迁市双 披露日期:2020年4月28日。公告名称:《关
向关联人
提供会议 星国际酒 会议、会 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
272.82 300 100% 9.06%
召开、会餐 餐等
店有限公 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信息披露媒体:
等服务
司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不适用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不适用
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敬荣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住所: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桂路 8 号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2346318884Y
双星国际酒店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59.32 -2358.28 2534.19 -217.56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065.66 -2445.71 2121.86 -40.31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室内健身休闲服务;游泳馆服务;停车场
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日用百货、服装、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由于彩缘置业股东为吴培服及陆敬荣,吴培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
敬荣与吴培服为夫妻关系,双星国际酒店为彩缘置业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双星国际酒店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
定价方法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
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
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关联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
述关联交易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