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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星新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 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 1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名,代表股份489,116,872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2.310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74,309,7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807,081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280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律师通
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吴培服先生、曹薇女士、吴迪先生、邹雪梅女
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吴培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8,245,81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705,608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079%。

    2、选举曹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8,245,81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705,608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079%。




                                     2
   3、选举吴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88,245,81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705,608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079%。

   4、选举邹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88,245,81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705,608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07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陈强先生、吕忆农先生、黄力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8,042,41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502,207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1021%。

   2、选举吕忆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8,246,21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706,007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105%。

   3、选举黄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8,246,21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706,008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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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金叶女士、池卫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金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8,246,21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706,007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105%。

   2、选举池卫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8,016,71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476,507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937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489,111,072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2,00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3,8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7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弃权 3,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4%。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通过视频方式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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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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