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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星新材: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2-09-27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
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6 个月内。有关上述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7 日、2022
年 6 月 3 日、2022 年 7 月 5 日、2022 年 8 月 3 日、2022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2022-036、2022-039、2022-041、20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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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 )。 以 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数量共计 6,106,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53%,最高成交价为 19.28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9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00.6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
股份回购方案的下限总金额,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6.11 元/股。至此,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
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相关条款,
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
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
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
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
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
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对照《回购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
定,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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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6 月 27 日)前
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73,594,716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
未 超 过 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43,398,679 股)。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06,100 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
则前述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如下。

                                 实施前                             实施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2,854,628       23.60%     278,960,728             24.1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83,423,457       76.40%     877,317,357             75.87%

      总股本           1,156,278,085      100.00%   1,156,278,08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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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06,1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
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
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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