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回避表决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公司
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3年度
公司拟与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国际酒店”)、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宏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预计合计不超过2,800万元
人民币,具体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2022年度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为981.56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
1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价原则 日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提供会议 宿 迁 市 双 星 国际 酒 店
会议、会餐等 市场价格 300 217.39
召开、会餐等服务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出售产 江 苏 景 宏 新 材料 科 技
出售产品 市场价格 2,500 764.17
品、商品 有限公司
小计 2,800 981.56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 预计
关联人 发生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比例(%) 差异(%)
披露日期:2022年3月28日。公告名称:《关
向关联人 宿迁市双星
提供会议 会议、会
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
国际酒店有 217.39 300 100% 27.54%
召开、会 餐等
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0信息披露媒体:
餐等服务 限公司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披露日期:2022年4月22日。公告名称:《关
江苏景宏新
向关联人 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
出售产
出 售 产 材料科技有 764.17 2500 0.39% 69.43%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信息披露媒
品、商品 品
限公司
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
讯网。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因受到国际宏观形式、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导致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国内经济下行压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力突显及产品价格矛盾突出,行业需求下滑等不利局面影响。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不适用
明(如适用)
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敬荣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住所: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桂路 8 号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2346318884Y
双星国际酒店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438.65 -2190 2117.61 -39.12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室内健身休闲服务;游泳馆服务;停车场
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日用百货、服装、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由于彩缘置业股东为吴培服及陆敬荣,吴培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
敬荣与吴培服为夫妻关系,双星国际酒店为彩缘置业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双星国际酒店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培龙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住所:宿豫区昆仑山路 91 号
成立日期:2001 年 08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7311592778
3
景宏科技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72,791.08 56,984.72 49,595.14 10,697.10
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制品,塑料助剂制造、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景宏科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为吴培龙,吴培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培
服的兄弟,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景宏科技的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关
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
定价方法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且具有一定的
持续性,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关联交易金额占
公司同类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或者被控制。
4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
述关联交易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