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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章鼓: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东升)2020-04-28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东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19 年度,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召开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19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发表
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高管、董事会秘书、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2019 年年薪、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期限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
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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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对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就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子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日常工
作中,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问询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着重在公司对外投资、法律风险防范及公司
治理方面给予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
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
可行。能够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及
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
    (三)认真学习,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深入学习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并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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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19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
持!


                                                独立董事(徐东升):
                                                        2020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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