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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章鼓: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0029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1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
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2020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
道东首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144,875,5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4345%。
    (二)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991,1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77%。
    合计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 35 人,代表股份 145,866,65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6.7521%。
    (三)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8,852,8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4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7,861,7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991,1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77%。
    (四)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87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12%;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87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13%;弃权 1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68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09%;弃权 2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1%。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68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435%;弃权 20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0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66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72%;弃权 2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08%。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66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374%;弃权 22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6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720,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42%;弃权 16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8%。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720,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238%;弃权 166,000 股(其
                                          3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05%。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645,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28%;弃权 24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52%。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645,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60%;弃权 24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83%。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639,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31%;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60%;弃权 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639,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721%;

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81%;弃权 41,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7%。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方润刚先生、方树鹏先生、王崇璞先生、张迎启先
生、牛余升先生作为关联人,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8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88%;反对 600,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20%;弃权 2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2%。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7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3487%;反对 600,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873%;弃权 276,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4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年薪》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7,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07%;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6%;弃权 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7%。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4,0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856%;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922%;弃权 4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79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63%;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7%。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79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270%;弃权 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74%。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7,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07%;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6%;弃权 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7%。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4,0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856%;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922%;弃权 4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6%;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4%。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922%;弃权 4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846,901
                                           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6%;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4%。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922%;弃权 4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79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63%;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7%。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79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270%;弃权 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74%。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6%;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4%。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922%;弃权 4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6%;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4%。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84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922%;弃权 4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表决结果:同意 144,97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对 83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7%;弃权 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3%。
    其中中 小股 东表决 结果 为: 同意 17,965,950 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5.2957%;反对 83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91%;弃权 5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2%。
    表决结果: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相关述职
报告全文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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