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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章鼓: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波)2021-04-02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0 年
度本人主要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
司 2020 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
提出异议。
    2020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公司召 开董事    任期内召开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反对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
4                4                  4               0              否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2020 年
年薪、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公司对外投资合资成
立北京微鲸公司暨关联交易及公司对外投资合资成立江苏章鼓力魄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对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对公司以现金收购广州
拓道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对外投资合资成立北京微鲸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发
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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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
并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以及与注册会计师的交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关
注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
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20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应披露的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和公平性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公司有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0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
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
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
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任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度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企业的内部控制,严格监督公司的审计工作,并积极参加会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
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
绩,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波):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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