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4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董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
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仔细分析和研究。现就所核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
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
[2003]56 号及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
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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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徐东升 张 宏
董明晓 戴汝泉
徐 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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