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戴汝泉)2022-03-31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汝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议案,审慎发表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戴汝泉 5 5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2021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1 年度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
事前认可
意见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2021 年 3 月 31 日第 用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会议 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2021 年年薪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事项的独
1
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第 关于对公司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
事前认可
2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独立意见
会议 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8 月 13 日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
3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同意
事项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关于《增设
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联席董事长并选举联席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关于修 同意
二次会议 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增资》的独立意见;关于
5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同意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增补董事事项,变更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
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关于对外增资喀什安德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关于对外增资南京翔瑞粉体工程有限公司事项以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对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进行了探讨及核查,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对制定董监高 2021 年年薪标准事项进行核查。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
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规范公司
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建议公司注重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在审议公司董事会议案时,我们均要求公司提前为我们提供充分、详实的相关资料。
站在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本着谨慎、认真、勤勉、独立的态度,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自
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可能产生的风险,并独立地提出自己的相关意
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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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
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
研,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情况。
4、本人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戴汝泉):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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