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专项说明,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二、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经营层采取 有效措施及整改结果,及时消除和改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段中所提及 的内容,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