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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龙力: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9-038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
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67号】,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

上市。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

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67号】,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5月15

日起暂停上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ST龙力

     3、证券代码:002604

     4、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19年5月15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

且两个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2019年5
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67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1.1 条、14.1.3 条的规定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

票自2019年5 月15日起暂停上市。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上市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2019年,公司将合理制定年度经营计划,以效益为中心,争取相关订

单,完善内部控制精细管理,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盘活存量资产,持续

改善现金流;同时,继续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安排,从多方面争取2019年度

实现扭亏为盈,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

    (一)积极化解债务危机
    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地政府机构的协调下,积极与多方债权人协调沟通,

协商延期还款或调整后续债务偿还等方式进行债务重整,同时就筹资安排

与多方进行沟通,全力以赴地推进偿债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筹集事务,
但债务重整事项的推进受各方协商结果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二)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仍保持持续稳定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抓好

生产组织和原料采购,降低运营成本,认真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

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
以保证持续经营的稳定性。

    (三)加强款项回收,持续改善现金流

    通过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适当缩短应收账款账龄以及对个别形

成坏账的单位进行诉讼等措施,加强款项回收、持续改善现金流,确保公

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

    (四)积极配合证监会立案调查
    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汇报有关核查工作进展等。

    四、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

两个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暂停上市,根据《上

市规则》14.4.1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9年度)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

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未能

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
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

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负值;
    (三)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

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

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

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

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五)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

则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

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

则第14.1.1条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
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七)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

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出现本规则第14.1.1条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

计报告、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八)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

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触及本规则第14.1.1条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两个月内披露了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

申请;

    (九)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14.1.1条第(七)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
上市后,在六个月内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

    (十)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14.1.1条第(八)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

上市后,在六个月内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
    (十一)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14.1.1条第(七)项、第(八)项规定标

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恢复上市申请条件但未在规定

期限内向深交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十二)公司因股权分布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触及本规则第14.1.1条

第(九)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六个月内股权分布仍不具备

上市条件,或虽已具备上市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提出恢复上市
申请;

    (十三)公司因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触及本规则第

14.1.1条第(十)项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深交所规定的期限内

仍不具备上市条件,或虽已具备上市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提出

恢复上市申请;

    (十四)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
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三百万

股;

       (十五)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股票面值;

       (十六)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

停牌的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

股东人数低于1000人;

       (十七)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十八)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十九)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三次
公开谴责;

        (二十) 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二十一)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二十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4-8103166

        传真:0534-8103168

        电子邮箱:llgf@longlive.cn
        地址:山东省禹城市富华街东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