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2-03-17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次董事会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内容切实可行,
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的《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
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实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有利于公司长期战
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
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其综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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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盈利及融资能力的影响
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
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
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
施(修订稿)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修订了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
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
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
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特此说明!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次董事会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
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刚 唐松莲 陈 琳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