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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姚记科技:GG23-03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
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制
度。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
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
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
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
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
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
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
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
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
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
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
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
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
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也适用解释 16 号的上述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2 年 1 月 1 日至
施行日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 16 号进行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于公司 2021 及 2022 年度报表影响为: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影响的科目
                       合并               母公           合并               母公司
  所得税费用         -135,857.07          97,328.91    -177,231.08     -354,264.86
  年初未分配利润     -226,306.49    -359,677.85          -8,589.68          -5,412.99
  少数股东损益             56.59                        -40,485.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32,074.67    2,656,295.24       8,375,981.41    3,598,546.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210,396.84    2,393,946.30       8,190,160.65    3,238,868.55
  少数股东权益        -40,429.14                        -40,485.73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该解释要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永续债),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
收政策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
的所得税影响。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该解释要求,在修改日,企业需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执行该规定
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