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申东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胡力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488,941,336.94 2,788,855,377.30 6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05,728,317.14 2,325,034,676.15 3.47%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3,471,353.19 32.23% 826,184,545.74 -1.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037,988.63 827.78% 82,438,011.58 7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6,364,307.18 210.78% 45,205,868.51 213.8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03,667,472.47 -72.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01 825.21% 0.2061 71.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01 825.21% 0.2061 71.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 1.67% 3.48% 1.37% 说明:公司 2015 年度每 10 股转增 10 股派息 2 元(含税)的权益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实施完毕,根据会计准则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按照调整后的股本总额重新计算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4,856,000.00 政府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54,146.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5,009,787.99 理财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87,791.19 合计 37,232,143.0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542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申东日 境内自然人 50.79% 203,155,500 152,366,624 质押 46,500,000 申今花 境内自然人 8.24% 32,953,800 24,715,350 申炳云 境内自然人 4.97% 19,876,90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 其他 4.04% 16,145,000 13,062,000 划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六十五号证券 其他 0.46% 1,853,427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 其他 0.39% 1,554,318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六十二号证券 其他 0.35% 1,416,800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黄三河 境内自然人 0.31% 1,233,400 何增茂 境内自然人 0.27% 1,094,57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动力 其他 0.23% 900,000 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申东日 50,788,876 人民币普通股 50,788,876 申今花 8,238,450 人民币普通股 8,238,450 申炳云 19,876,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876,90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 3,083,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3,000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六十五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853,427 人民币普通股 1,853,427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54,318 人民币普通股 1,554,318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六十二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16,8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6,800 黄三河 1,233,4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3,400 何增茂 1,094,579 人民币普通股 1,094,579 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金 申东日为公司董事长,申今花为公司董事、总经理,申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云为申东日和申今花之父。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上升344.68%,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2、预付账款:增长267.45%,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3、应收利息:增长472.54%,主要是部分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 4、其他应收款:增长201.97%,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5、固定资产:增长183.17%,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增长3,350.55%,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7、短期借款:增长90.38%,主要是西藏哗叽新增贷款及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8、应付账款:增长350.1%,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9、预收账款:增长153.84%,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10、应交税费:增长198.23%,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院; 11、其他应付款:增长511.96%,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增长1005.18%,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13、长期借款:增长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七家合并主体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负债:增长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合并株式会社阿卡邦所致; 15、财务费用:同比下降73.40%,主要是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105.46%,主要是消化旧货,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相应减少; 17、投资收益:同比上升56.95%,主要是由于参股公司盈利上升,投资收益相应增长; 18、营业外收入:同比上升1,175.16%,主要是由于收到西藏哗叽手工业扶持资金;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2.23%,主要是由于销售回款减少;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9.19%,主要是由于新增对外投资;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70.14%,主要是由于新增银行贷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发行对象非 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医疗美容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阿卡邦 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结合中国证监 会有关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最新监管政策要求,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中的租赁费用、人员费用、营销推广费用,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2,204.18万元(含本数)。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中国证监 会反馈意见的回复并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6-100)。 2、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6年4月15日达到第一批解锁的期限,报告期内,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已 完成公司2015年度的业绩考核,首期解锁的股票已于满足锁定18个月的期限之后的3个月内择机完成解锁出售。 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非公开发行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6 年 10 月 17 日 编号:2016-100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类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型 期限 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 股东申炳云先生承诺: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 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朗姿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来也 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朗姿股份 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朗姿股份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 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也不会协助、促使、 代表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而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在本人 作为持有朗姿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以及在担任朗姿股份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辞去上述职务后二十四个月内, 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朗姿股份造 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朗姿股份所 关于同 有。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首次公开发 申东日、业竞争、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股东申炳云先生承诺:本人目前不存在 2011 年 01 长期 履行 行或再融资 申今花、关联交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组织, 月 20 日 有效 良好 时所作承诺 申炳云 易的承 以后如果本人拥有了该等企业及其他组织,本人承诺本人和本人直 诺 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将尽量减少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 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 挪用、侵占公司资产或其他资源;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 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对于与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有必要进行的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合理 及市场化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 进行;本人与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 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 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本人将促使并保证本 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及其 他组织(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同样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 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反,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承诺: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申东日、股份减 2011 年 01 长期 履行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 申今花 持承诺 月 20 日 有效 良好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00.00% 至 130.00%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 14,891.28 至 17,124.97 (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445.64 2016 年度新增合并主体七家,投资标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经营业绩上升;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