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6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
发展需要,拟与洛阳北玻硅巢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巢装备”)在公司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前发生交易不超过1,000万元,主要涉及委托加工零部件及厂房等租赁等交易。
2、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作用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关联董事高学明、高理、高学林、常海明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
关部门的批准。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金额 截止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易类别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额
向关联 洛阳北玻硅巢装 委托加工零部 市场公允 不超过700万元 0.00 0.00
人销售 备技术有限公司 件 定 价
产品、商
品
公司向 洛阳北玻硅巢装 厂房等租赁 市场公允 不超过300万元 0.00 0.00
关联人 备技术有限公司 定 价
出租厂
房
注:若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金额的,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洛阳北玻硅巢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445M2K1Q
成立时间:2017年7月9日
住所:洛阳市高新区洛宜路16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学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专用机械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生产技术的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629.01万元,净资产2,445.55万元,营业收
入0万元,净利润-28.71万元(注:未经审计)。
2、履约能力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与本公司长期的协作关系,其具
备履约能力。
3、关联关系说明
洛阳北玻硅巢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北玻硅巢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北玻硅
巢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以及联讯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
西藏联讯北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控股。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担任北京北
玻硅巢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并担任洛阳北玻硅巢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的执行董
事和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理先生,董事、董秘常海明先生担任北京北玻硅巢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委托加工零部件及厂房等租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
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成本及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
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该项关联
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双方取得双赢的合作效果。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
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
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的定
价方式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
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