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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玻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10-23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本次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
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的定价方式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
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
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并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吴跃平                  熊   熊                 刘   葳




                                                    201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