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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玻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
    一、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选举孟宪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施玉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按照公司《章程》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书面投票表决,选举韩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韩俊峰先生将与本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孟宪慧先生、施玉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孟宪慧,中国公民,男,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1986年7月至2001年3月,历任中信重机轻环分厂技

术科技术员、科长,中信重机轻环分厂大型车间主任,中信重机轻环分厂副厂长。2001年3月进入本公司,

历任洛阳设备制造厂副厂长、厂长、上海设备制造厂厂长、上海北玻监事、上海镀膜监事、事业部副总经

理。现任公司监事、事业部总经理、上海北玻监事、上海镀膜监事。

    孟宪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9,18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孟宪慧先生不存在失信行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施玉安,中国公民,男,1963年7月10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至2006

年历任南玻集团伟光公司设备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南玻集团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南玻集团工程玻璃事业

部副总经理,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进入本公司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北玻镀膜技术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北玻镀膜技术工业有

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施玉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47,16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施玉安先生不存在失信

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韩俊峰,中国公民,男,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进入

本公司,历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设计师,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事业部副总经理。

    韩俊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23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韩俊峰先生不存在失信行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