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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玻股份:关于收到房屋征收通告的提示性公告2021-05-21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房屋征收通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收到房屋征收通告的具体情况
    近日,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征收滨河北路与侯天路西北角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通告》洛政通[2021]24 号,通知内容如
下:
       “为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国务院令 590 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滨河北路与侯天路西北角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
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予以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实施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与侯天路西北角地块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高新区春城路以东、侯天路以西、丰华路以南、滨河路以北。
    三、房屋征收部门:洛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签约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2 个月内。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实施改变房屋
及土地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市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暂
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 1 年。
    六、被征收人要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征收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并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七、本次征收范围内房屋均为非住宅,全部实施货币补偿,具体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
    八、被征收人如对本次房屋征收不服,可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
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上述房屋征收涉及的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滨河北路与侯天路西北角地块建设项
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征收现场办公地址:高新区滨河北路与丁香路交叉口洛阳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公司洛阳生产基地占地合计约 301.8 亩,其中约 119.4 亩在此次征收范围之内,位于洛阳
市高新区滨河北路 20 号,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52,629.14 平方米。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正在就征收事项与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沟通,尚未形成正式征收和补偿协议,具体
征收补偿金额以正式签署的补偿协议为准,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日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征收工作。
    3、公司前期已根据自身发展计划筹划中期发展用地,并已于 2020 年 5 月与洛阳市新安县
人民政府签署《入区协议书》建设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产业园占地约 500 亩,
作为公司升级改造、生产研发实施及公司中期发展用地。目前已完成其中约 171 亩土地使用权
竞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拟购买土地使用权
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公司拟将本次征收范围内所涉及的产能迁
入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并进行升级及扩展。
    4、公司将根据征收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