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巨龙管业:关于董事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2012-11-08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56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董事刘国平先生于2012年10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7%,减持均价10.91
元/股,交易总额6,240,520元。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1日披露《2012年三季度
业绩修正公告》、10月26日披露《2012年三季度报告》,刘国平先生在业绩修
正公告及定期报告“窗口期”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已形成违规的事实。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董事刘国平先生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22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2012年10月11日刘国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其所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票5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减持均价10.91
元/股,交易总额6,240,520元。刘国平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171.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刘国平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8.3条和3.8.1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19条及《浙江巨龙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第20条等相关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2012年10月15日,刘国平先生向公司出具了《本人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自愿接受处罚的报告》,称出现“窗口期”交易的原因主要是:解限之前已经有
置换房产的打算,因此10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57.2
万股公司股票。
    刘国平先生系本公司外部董事,常年在杭州上班,一直并未参与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卖出股票前没有预先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也没
有提前获悉公司将要修正2012年三季度业绩及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本次减
持系预先有卖出股票意向且误判认为减持时点不在“窗口期”,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交易的情形。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刘国平先生给
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62万元的处分。
    刘国平先生就此次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自愿延长其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一年,罚款62万元也已于2012年11月5日上缴本公司,并承诺今后
将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的董监高培训,认
真学习、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不再发生类似“窗口期”
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

    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董监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