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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龙管业: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15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3—020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2013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
根森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
    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 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利
润 1,798.68 万元,按《公司章程》规定计提 10%法定盈余公积后,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为 120,778,074.63 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155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724,000
元,剩余111,054,074.6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
行。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
控制状况。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
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后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
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1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2 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可满足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
     本议案需提交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委托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承运货物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②上述关联交易的
定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③上述交易
有利于巨龙管业节约运输成本、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