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2013-04-15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3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赋予的职责,现就《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2013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四家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金华城西支行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00万元
金华金西支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00万元
金华婺城支行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5,000万元
合 计 44,900万元
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
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
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3 年度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郝玉贵 傅坚政 陆竞红
201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