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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龙管业: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7-04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4—047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55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7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79          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376          吕仁高
    3          01******431          吕成杰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 郑亮、柳铱芝
    咨询电话:0579-82200256、82201396        传真:0579-82201396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