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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的事前认可意见2014-12-17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即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与艾格拉斯全体股东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及相关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评估报告等拟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所有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认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有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自 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期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的变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与艾格拉斯全体股东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补充协议(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我们同意将上述报告书及协议及相关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3、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应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
机构进行盈利预测审核、评估,并出具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及审核报告,我们同意
将上述报告及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14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