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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巨龙文化签署《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2015-01-05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巨龙文化签署《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艾格拉
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
文化”)签署《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相关事宜,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文
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与金华巨龙文
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书补充协议>的议案》及《关于相应明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的议案》
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已得到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补充协议》及相
应明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
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与巨龙文化签署《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并相应明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巨龙文化签
署《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1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