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并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3-16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并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或“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拇指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杭州搜影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巨龙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前
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议案
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现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1、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决议有效期并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构
成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并继续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程序,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有效期并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并
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郝玉贵 傅坚政 陆竞红
2017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