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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12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定位及业务特点,
变更后的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
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有利于投资者辨识。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也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的现实情况,变更公司全称及
证券简称合理,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变更全称及证券简称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定位及业务特点,变更后的
经营范围更能体现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郝玉贵                     傅坚政                   陆竞红




                                                     2017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