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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龙管业: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84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定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8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巨龙控股”)《关于提请增加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提议将《关于改选及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

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巨龙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63,750,2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7%,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上述规定,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提案后的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下

午 15:00 至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院 9 号楼

健康智谷大厦 11 层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不能本人

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

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审议《关于改选及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该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
      1.00                                                              √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改选及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2.01          选举曹晓龙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鹏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

    2、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

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

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

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刘汉玉

    电话:010-82356080           传真:010-82356080

    电子邮件:ir@egls.cn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

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2619,投票简称为“巨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

15∶00至2017年8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的股东,

现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巨龙管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次会议审议的所

有议案行使表决权,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该列打             表决结果
提案                                                               勾的栏
                              提案名称
编码                                                               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
1.00                                                                  √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2.01    选举曹晓龙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鹏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
请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 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