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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格拉斯:关于剥离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实施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2017-11-01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17-115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剥离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
                      实施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集中发展包括手机游戏在内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服务业务和文化产业,

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升经营业绩,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巨龙管业

股份有限公司,原简称“巨龙管业”,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出售公司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下称“标的

资产”)并以标的资产评估值的 100%和资产净额账面价值(合并口径)的 100%

为底价分两轮向社会公开征集受让方事项,最终确认由浙江巨龙管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作为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出售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39);《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

关资产和负债首轮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浙江巨龙管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第二轮公开征集受让

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混凝土输水

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公开征集受让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出售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5);《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剥离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

负债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

     二、更正事项


    (一)更正原因

    在《附条件生效之资产出售协议》(以下简称“《资产出售协议》”)实际履行

过程中,经交易双方与银行等主要债权人沟通,上市公司的债权人不同意将标的

资产涉及的债务转移给受让方巨龙控股,且部分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为按时偿

付相关债务,双方在实际履约过程中,上市公司清偿债务,巨龙控股同时将对应

的款项支付给上市公司;同时为及时收回债权,上市公司亦收取了部分标的资产

中根据协议应由巨龙控股收取的债权。另外,鉴于标的资产在资产出售协议履行

期间一直在持续经营,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金额处于动态的变化中。受上述因素

的影响,在未经审计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确认债权债务往来款及标的资产盈亏金

额等工作量较大、存在现实的困难。

    截至《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的第二期交易对价支付截止日,巨龙控股已向公

司累计支付了 2.65 亿元。上市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整个事项的进展和逻辑理解有

误,误将巨龙控股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中代为偿付债务的款项部分亦作为支付

第二期交易价款处理,且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发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剥离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实施进展公告》,与该事项有关的内

容请参见巨潮资讯(公告编号 2017-097)。

    上市公司在 2017 年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仔细梳理和核对了《资产出售协

议》的约定和相关支付凭证,并与巨龙控股经过深入的讨论沟通,确认上述处理

有误,经初步核算,巨龙控股仍需向上市公司补足第二期交易价款及债权债务往

来款等合计 22,978 万元(未经审计)。经上市公司督促,巨龙控股在 2017 年 10

月 30 日前已经累计支付 20,000 万元,交易双方同时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签署
了《补充协议》,约定乙方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 2,978 万元,同时

按照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 4.35%上浮 20%支付 2017 年 9 月 11 日至实际支付

日期间上述全部金额的违约金。

     截至本更正公告日,巨龙控股向上市公司累计支付的交易对价尚未达到交易

总价款的 51%,且部分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尚未办理股权变更,标的资产未达

到资产交割条件。

    (二)更正内容

    1、原相关公告内容

    2017 年 9 月 15 日,上市公司公告了《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剥离混凝

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具体

内容如下: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与受让方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巨龙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之资产出售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巨龙控股

已根据该协议支付了交易总价款的 51%,公司按协议内容予以移交包括但不限于:

     1、与标的资产有关的生产、经营的许可及批准文件;

     2、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有关的所有设备、订单、合同、协议书及业绩;

     3、与标的资产有关的知识产权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

书、著作权证书等)及有关转让、受让或使用许可文件;

     4、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5、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其他所有文件;

     6、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巨龙控股对公司职工予以承接。

     混凝土输水管道整体资产从上市公司剥离后,原巨龙管业的相关资产、资质、

知识产权及经营业绩由巨龙控股承继延续,对外经营活动继续有效。”

    2、更正后的内容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与受让方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

龙控股”)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截至《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的第二期交易对

价支付截止日,巨龙控股向上市公司累计支付了 2.65 亿元,但扣除代为偿付标的

资产的负债后,实际累计支付交易对价金额尚未达到交易总价款的 51%,且部分

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尚未办理股权变更,标的资产未达到资产交割条件。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事项使标的资产交割日期延后,标的资产将继续纳入公司 2017 年三季度

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鉴于标的资产持续亏损,但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相关 6.1

条款约定:过渡期损益由巨龙控股承担,因此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不构成实质性不

利影响;同时,与标的资产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和“划

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科目列示,以区分公司拟继续经营的资产和业务,便于报

表使用者和各位投资者理解和判断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致歉及风险提示


    对上述事项造成的影响,公司深表歉意,并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

教育,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出现。

    公司将继续加紧推进实施本次资产剥离事宜,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

展情况。但《资产出售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后能否按协议约定顺利实施及

其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