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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格拉斯:关于签署《补充协议》暨剥离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实施进展公告2017-11-01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17-116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补充协议》暨剥离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
                      资产和负债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集中发展包括手机游戏在内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服务业务和文化产业,

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升经营业绩,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巨龙管业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出

售公司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下称“标的资产”)并以标的资产

评估值的 100%和资产净额账面价值(合并口径)的 100%为底价分两轮向社会公

开征集受让方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7);《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混凝土输水管道

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浙江巨龙管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首轮公开征集受让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混凝土输水管

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第二轮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公开征

集受让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7-053);《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

相关资产和负债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出售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实施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17-114)。

    二、实施进展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与受让方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

龙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之资产出售协议》。为进一步对该协议的后续履行

作出明确安排,2017 年 10 月 3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甲方)与受让方巨龙控股(乙方)签署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体

内容如下:

    “一、鉴于出售的标的资产系甲方本部扣除货币资金、对艾格拉斯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与北京巨龙互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往来款之外的

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即甲方本部有关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相

关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江西巨龙 100%、河南巨龙 100%、安徽巨龙 100%、福建巨

龙 100%、巨龙制砂 100%、重庆巨龙 100%、江西侨立 24.9812%股权,双方为

此确认,在甲方对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巨龙互娱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往来款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现金流的方法测算甲方在收到

第二期交易对价后应持有的货币资金金额,即:交易对价款 519,110,355.54 元

*51%+基准日货币资金 17,317,800 元-甲方在基准日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期间根

据资产出售协议应承担的费用支出的合计数。

    二、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2017 年 9 月 11 日为乙方支付第二期交易价

款截止日,在此时点,甲方就标的资产出售后实际持有的货币资金小于甲方应持

有的货币资金,差额为 22,978 万元(未经审计)。乙方在 2017 年 10 月 30 日前

已经将累计 20,000 万元支付给甲方,双方确认乙方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剩余 2,978 万元,同时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按照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 4.35%

上浮 20%支付 2017 年 9 月 11 日至实际支付日期间上述差额的违约金。

    鉴于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经营状况尚未经审计,上述差额为
未经审计数字,双方一致同意,在经审计确认后,如果乙方实际付款金额大于经

审计的应付款金额,则其差额在最后一期价款中扣除,对已经收取的违约金亦进

行相应退还;如果乙方实际付款金额小于经审计的应付款金额,则乙方应在审计

报告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差额,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相应金额作为资金成本

的补偿:差额*4.35%*120%/365*2017 年 9 月 11 日至差额实际支付日期间的天数。

    三、鉴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种类和数量较多,双方同意,在乙方支付首付

款后即开始办理相关资产的交接和过户登记手续。”

    经初步核算,巨龙控股仍需向上市公司补足第二期交易价款及债权债务往来

款等合计 22,978 万元(未经审计)。经上市公司督促,巨龙控股在 2017 年 10

月 30 日前已经累计支付 20,000 万元,交易双方同时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签署

了《补充协议》,约定乙方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 2,978 万元,同时

按照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 4.35%上浮 20%支付 2017 年 9 月 11 日至实际支付

日期间上述全部金额的违约金。

     截至本公告日,巨龙控股向上市公司累计支付的交易对价尚未达到交易总价

款的 51%,且部分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尚未办理股权变更,标的资产未达到资

产交割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加紧推进实施本次资产剥离事宜,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

展情况。但《附条件生效之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签署后能否按协议

约定顺利实施及其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