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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格拉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15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对《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我们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讨论后,现就
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研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
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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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郝玉贵                  傅坚政                  陆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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