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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格拉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7-11-21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17-124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或“公司”)的股票(证券
简称:艾格拉斯,证券代码:002619)连续2个交易日内(2017年11月17日、
2017年11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7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剥离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
资产和负债实施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115),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除本次更正公告外,公司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17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申
请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3)2017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
告;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风险提示

    2017年11月16日,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北京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与东方弘泰资本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泰生鸿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订了《合伙份额转让意向书》并于2017年11月17日进行了披露,协议内容约
定北京泰生鸿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意将其持有的部分成都东方弘泰科技文
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优先级合伙份额以及相应的合伙权益转让给上市公司。
    上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如最终未能签署正式协议,
本次投资存在终止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