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17-134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院 9 号楼健康 智谷大厦 11 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双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41,275,3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339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4,540,4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6,734,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058%。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双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 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鹏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5,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49%;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三)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8,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1、发行规模 同意 541,256,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1,26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7,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6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1,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8,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8,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债券品种和期限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8,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5、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5,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49%;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8,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增信措施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8,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8、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3,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5,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49%;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9、承销方式 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3,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5,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49%;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债券上市安排 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3,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5,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49%;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5,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49%;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8,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588,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7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姜瑞明、郑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