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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格拉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1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会议,与会董事对《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我们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讨论后,现就公司对上述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用途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审议决策程序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明确回购股份用途、资金
总额后有利于后续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鹏                       陈文清                  朱谦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