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续聘 2019 年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将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 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认真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 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19 年审计机构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签字: 陈文清 朱 谦 张 鹏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