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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格拉斯:关于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4-29  

						           关于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364873                             传真:(010)68348135
                      目             录



1.关于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关于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外 大 街 1 号 四 川 大 厦 东 座 1 5 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6 8 3 6 4 8 7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6 8 3 6 4 8 7 5




              关于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19)第 010097 号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艾格拉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艾格拉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艾格拉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
映了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鉴证报告仅供艾格拉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艾格拉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4 月 26 日
                关于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或“本公司”)于2015年2月完成收
购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科技”),该次收购完成后本
公司持有艾格拉斯科技1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艾格
拉斯科技原股东所作业绩承诺2018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日照义
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135号)批准,本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858,431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5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858,431.00
元,由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日照众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喜仕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康海天
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正阳富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北京中民银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邓燕、北京中源兴融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万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湖南富坤文化传媒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深商兴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合
一贸易有限公司、新疆盛达兴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盛世元金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新疆盛达永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合计持
有的艾格拉斯科技股权价值人民币1,923,445,000.00元认购。同时,本公司向浙江巨
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两家特定投资者定向增
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6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5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7,600,000.0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606,900,000.00元用于购
买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艾格拉斯科技股权及支付股票发行
费用。2015年2月13日,上述艾格拉斯科技100%的股权已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本公
司,并已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妥将艾格拉斯科技100%股权的持有
人变更为本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2015年3月16日本公司向艾格拉斯科技原股东非
公开发行的150,858,431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妥登记存管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艾格拉斯科技原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
充协议(二)》,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日照众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合一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北京
康海天达科技有限公司对艾格拉斯科技2015年度-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的实现承担
保证责任。艾格拉斯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17,886.60万元、29,992.82万元、40,138.31万元以及40,886.05万元。如果艾
格拉斯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度未能完成上述承诺净利润,
上述各方应该按照约定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艾格拉斯科技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67,157.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90.33万元,超过承诺净利润4.28万元,完成本年承诺
净利润的100.01%。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