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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格拉斯: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01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42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院 9 号楼健康
智谷大厦 11 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双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390,826,15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1.18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84,754,15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85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07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92,663,92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0.4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6,591,92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0.11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07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91%。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双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

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67,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9%;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05,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8%;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67,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9%;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05,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8%;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67,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9%;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05,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8%;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67,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9%;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05,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8%;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67,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9%;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05,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8%;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67,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9%;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05,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8%;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19 年薪酬情况和 2020 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67,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9%;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05,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8%;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19 年薪酬情况和 2020 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70,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6%;反对
25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08,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4%;反对
25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43,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8%;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1%;弃权 23,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381,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5%;反对
2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2%;弃权 23,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石鑫、杨奕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
见证法律意见书》。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