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格拉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6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
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改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
法定程序改选朱雄春先生为新任董事长;姚艳双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
四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朱雄春先生及姚艳双女士具备担任上述职务所必备的
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上述职位的情形,我们同意改选朱雄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姚艳双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此页无正文,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胡永玲 王鹏鹏 余宋娟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