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格拉斯: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21-04-29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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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1)第 01002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1] 第 010053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艾格拉斯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发生违规对外担保
20,370 万元;2019 年划转账户资金 7 亿元提供给股东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使用,涉及金额重大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仍未收回,也未
按规定进行披露。涉及上述对外担保未查询到相关用印记录及审批流程。以上事
项说明艾格拉斯公司与货币资金管控、对外担保、用印审批、信息披露方面的内
部控制失效。
二、发表否定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
审计指引》八、(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时的处理,如果认为内部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重大缺陷,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发表否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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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对艾格拉斯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
四、使用目的
上述专项说明仅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内部使用,不得作任何形式
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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