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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垒股份:关于向中植启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三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9



                          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植启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价,2018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中植启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2 亿元,
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75%/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5
年,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归还。
    2、中植启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的股东,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向股东支付的借款利息,预计支
付借款利息总额不超过 4750 万元。
    3、公司董事会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通过了《关
于向中植启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6、公司未就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向其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植启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伟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 3 号楼 A-3653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植启星自成立以来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29,806,854.00         2,225,780,522.93         521,386,056.62
   负债总额        2,592,011,886.47         1,779,997,783.85           19,654,644.69
所有者权益总额       337,794,967.53           445,782,739.08         501,731,411.93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88,050.31                         -
   营业利润         -108,001,477.21           -55,949,492.85           21,343,879.06
    净利润          -107,991,425.49           -55,948,672.85           17,314,119.2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关联方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中植启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2 亿元,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 4.75%/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5 年,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
况提前归还,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结算。按照上述利率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金额为公司借款支付的利息,预计支付借款利息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750 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东借款人民币 2 亿元,主要用于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价,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中海晟融
(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生关联交易,该关联
交易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2 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借款利率为银
行贷款基准利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
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