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三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7 日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写字楼 1 座 703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鑫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122,448,845 股,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122,448,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35.227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名,代表公司 股份数量 122,446,670 股,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122,446,6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35.2268%;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 2 名,代表公 司股份 2,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253,1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1,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7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杨文杰律师、丛明丽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陈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9,7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4,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34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 陈鑫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刘俊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9,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3,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316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刘俊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朱谷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8,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2,6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2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朱谷佳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朱剑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7,6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35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朱剑楠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徐小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8,8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3,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徐小强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于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8,8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3,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于洋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李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8,8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3,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李阳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郑联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8,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3,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0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郑联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尹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8,9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3,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39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尹月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万亚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8,8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3,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一般表决事项。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448,8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3,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杨文杰律师、丛明丽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