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公司为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实现公司高质量发 展,决定免除托管直营中心 2020 年上半年初始授权费,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 平、合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及长期发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尹 月 李 阳 郑 联 盛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