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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吉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荣)2022-04-28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荣)作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大连美吉
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独立董   报告期应    以通讯会   委托出   缺席   董事会投票 报告期应    报告期实
 事姓名   参加董事    议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   情况(弃权、 参加股东   际出席股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反对次数)   大会次数   东大会次
                                          数                              数
  陈荣      19          18         0        0        0          9           8

    二、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1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8 日,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
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8 日,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对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 2 日,对终止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关于与
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4 月 23 日,对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事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
进行部分业绩承诺调整事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7 月 6 日,对控股子公司间无形资产及相关业务划转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7 月 15 日,对签订产业投资基金框架协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7、2021 年 8 月 25 日,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9 月 22 日,对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10 月 13 日,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
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10 月 27 日,对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 年 11 月 26 日,对暂停履行《业务托管协议》事项、刘俊君先生
辞去董事长职务、李敏女士辞去董事及总经理职务事项、补选董事事项及聘任总
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2 月 3 日,对出售北京楷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从事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全部参加。审计会员会按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开展审计
委员会工作:审核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等;
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对公司改聘
审计机构及聘任内审负责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战略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该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2022 年度的发展战略。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全部参加。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石瑜女士和张树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刘俊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日常工作
    1、2021 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随时留意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查,调研相关
文件资料、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主动检查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公司 2021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进行监督。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本人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2021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独立董事:陈荣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