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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吉姆: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22-04-28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
          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了大连美吉
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14621 号),公司董事
会出具了《关于 2021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
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1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
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强调事项的实际
情况,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针对相关事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同
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1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内容。
    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
高度重视,将持续关注和督促公司及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阳   尹月   Longsen Ye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