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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吉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5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连美吉
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提名函与马红英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其他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的提名方式、聘任程
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补选马红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市公司总经理出具的提名函与杜胜穗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财务总监的情况,以及其他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
方式、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杜胜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阳                尹月            Longsen Ye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