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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钰集团: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171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29 日,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
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日丰”)与上海诚易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诚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汇垠日丰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2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15%)转让给上海诚易。2018 年 3 月 30 日,汇垠日丰与上海诚
易就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事宜进行补充约定,并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18 年 7 月 17 日、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分别
收到汇垠日丰提供的《关于股份转让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18 年 8 月 9 日,汇
垠日丰与上海诚易就股份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时间进行了调整,并签订了《股份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7 月 18 日、2018 年 7 月 28 日、2018 年 8 月 10 日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收到汇垠日丰提供的《关于股份转让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约定,‘本协议签署后,不晚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当日,上海诚易需向汇垠日丰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支付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定金,……’。截至目前,汇垠日丰尚未收到上海诚易依据
相关协议须支付的定金”。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