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合作框架协议解除协议》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181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合作
框架协议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融钰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融钰科技”)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与杭州好望角苇航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好望角”)、王江田签署了《杭州驭缘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杭州好望角与王江
田合计持有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驭缘”)61.9375%股权,
融钰科技拟收购杭州好望角与王江田持有的杭州驭缘 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收购框架协议>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6)。
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及融钰科技派出相关人员对杭州驭缘开展了全面的尽
职调查工作。现因融钰科技与杭州驭缘的发展战略及公司定位发生变化,经双方
平等、自愿协商,就解除框架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杭州驭缘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合作框架协议解除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一:王江田 身份证号:432622********7616
乙方二:杭州好望角苇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协议中,乙方一、乙方二合并称为乙方;甲方、乙方合并称为“双方”。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框架协议。
2、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2.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约定
3.1 本协议生效后,如双方有意愿继续合作,可另行签署合作协议;
3.2 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3.4 本协议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融钰科技签署本协议不影响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
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合作框架协议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