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184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 吉调查字 2018016
号)。因公司公告披露的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相关信息涉嫌存
在误导性陈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0);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8 日、2018 年 9 月 29
日、2018 年 10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
暨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
告编号:2018-159、2018-166、2018-172)。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
作正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
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如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
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
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规定的欺
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