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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钰集团: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5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2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时间:2019 年 2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 点 00 分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8 号 IFC 大厦 A 座 36 层会议
室
     3、会议召集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副总经理马正学先生作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召
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 人,代表股份 210,530,55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5.06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16,857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0.0496 %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66 人 , 代 表 股 份
210,113,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01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10,509,55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5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95,85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 10,113,7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04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763,2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606%;反对
9,76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9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2,2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627%;反对 9,76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天津)律师事务所杨冉律师、王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天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